政府可給予殘疾兒童康復補貼

2022-01-27 09:16:56

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wǎng)、南國都市報1月26日訊(記者韓星)近日,海南省政府發(fā)布《海南省實施〈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殘疾預防與殘疾人康復服務和保障體系,殘疾人聯(lián)合會依照法律、法規(guī)、章程或者接受政府委托,開展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工作。

《辦法》提出,要實施殘疾檢測;將殘疾預防納入衛(wèi)生健康、安全生產(chǎn)、交通安全和防災減災等管理、服務體系,針對主要致殘因素實施重點預防,對致殘風險較高的地區(qū)、人群、行業(yè)、單位實施優(yōu)先干預;做好殘疾預防宣傳教育工作,普及殘疾預防知識;加強殘疾篩查、統(tǒng)計等工作,建立健全殘疾人口數(shù)據(jù)信息報告制度。

《辦法》提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婚姻登記、婚前醫(yī)學檢查、生育咨詢、孕前優(yōu)生健康檢查等“一站式”服務平臺,落實免費婚前醫(yī)學檢查,加強婚育健康宣傳教育和診斷能力,提高婚前醫(yī)學檢查率,強化殘疾源頭預防。

《辦法》提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給予0-6歲殘疾兒童家庭康復訓練生活補貼,開展康復機構、社區(qū)、家庭三位一體的殘疾兒童康復服務,努力實現(xiàn)應救盡救目標。

本省建立省級殘疾人康復中心,為殘疾人提供綜合性康復服務。市、縣、自治縣應當建立殘疾人康復托養(yǎng)機構,逐步實現(xiàn)康復托養(yǎng)機構設置數(shù)量、規(guī)模、建設水平與當?shù)亟?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水平及殘疾人康復需求相適應。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興辦康復機構,增加殘疾人康復服務供給。

教育部門應當加強特殊教育學校、普通學校、幼兒園資源教室建設,配備滿足殘疾學生需求的專(兼)職教師和相關設施設備,指導幫助殘疾學生進行教育康復。

(文章來源:南國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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