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近日,市教委印發(fā)《天津市義務教育階段校外培訓機構學科類與非學科類培訓鑒定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指引》)。培訓機構面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開展的培訓,是否為“學科類”有了鑒定標準。
《指引》適用于天津市面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實施學科類或者非學科類培訓服務的機構,規(guī)定了鑒定方式、鑒定標準和鑒定程序。其中,明確了我市將按照條件選拔和組建市級、區(qū)級專家?guī)臁C看舞b定時從專家?guī)熘须S機產生專家組,對照培訓目的、培訓內容、培訓方式和培訓評價等4項主要指標,依照機構自主申請、區(qū)級專家鑒定、市級專家鑒定、行業(yè)自律的程序,對校外培訓機構學科類與非學科類培訓服務進行綜合研判鑒定,形成“學科類”或“非學科類”的鑒定結果,指導校外培訓機構準確區(qū)分學科類和非學科類培訓服務。同時,作為相關職能部門審批、管理、執(zhí)法的重要參考依據,進一步強化對校外培訓機構的規(guī)范管理。(津云新聞編輯付勇鈞)
(文章來源:天津日報)